压房价斩教培叫停国家突然猛下
方便面的伤害我们知道几个 http://www.bdfyy999.com/bdf/zhuanjiadayi/changjianwenda/58995.html教育部突现重大人事变动:新一把手会给中国教育带来真变革吗? 校长传媒 教育部突现重大人事变动:新一把手会给中国教育带来真变革吗? 原创作者 方君翊 本文原创首发“思想潮” 中国教育界,迎来了一次地震级别的人事调动。 年8月2日,教育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尽快部署行动,对标《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抓好组织落实,不折不扣执行《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落实《意见》各项要求 (一)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于开展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和广东省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6号)的要求进行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确保证照齐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认真落实《意见》关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根据国家“双减”文件并征求家长意愿,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对于学生家长要求退费的,坚决退费;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三)加强培训广告管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四)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各地要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五)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六)统筹规范其他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现有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 各地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新规定、新要求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年8月2日 向下滑动查看 ·宝鸡市金台区部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8月3日下午,宝鸡市金台区召开“双减”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制订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双减”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历时四十多天,分为自查整改、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在各校外培训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区教体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金台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组成联合执法组,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治理,重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对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授课教师无教师资格证、虚假宣传、“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区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市相关政策及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工作职责,畅通投诉信息渠道,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举办者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构建“政府为主、教育牵头、部门协同、家校联合、社会参与”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格局。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镇街将通过联合执法,进行为期20天的集中治理,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执行“双减”新政不含糊,浙江省教育厅发文 8月4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并提出如下意见。 以下为《意见》详细内容,可滑动查看: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进行分类排查统计,并及时录入浙江省教育政务服务网民办学校审批平台。 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加强日常监管。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从事学科培训。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定期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进行审核把关。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年8月4日 向下滑动查看 ·陕西:立即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8月4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陕西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相关通知正式下发。 以下为《通知》详细内容,可滑动查看: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40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3号)要求,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按照《意见》关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立即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二、妥善做好收退费管理。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稳妥做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 三、严格审批培训机构。各地不得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四、严格规范培训行为。要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提供境外课程,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五、开展联合专项治理。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明确专项治理路线图、时间表和部门责任,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 六、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各地要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指导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未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开展培训业务。 七、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各地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督导检查。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查处。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要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证照不全的或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坚决取缔。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年8月4日 向下滑动查看 ·南丰县召开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调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全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视频会会议精神,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8月5日上午,南丰县组织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市监局、民政局、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局、教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调度会。 会上,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涵传达了全省“双减”视频会议精神并详细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出席会议的相关部门依次做了发言,最后,县委副书记刘海涛作重要讲话,重点强调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分工;三是加大宣传,分类推进实施;四是查摆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下一步,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抓好统筹协调,围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校内提质增效、课后服务丰富供给等方面,全面推进“双减”工作,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来源:各地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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