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泥质陶器研究的思考
本文节选自李涛、贺黎民、姚帅、赵若冲:《对泥质陶器研究的思考》,《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技术》(第三辑),科学出版社,,页码81-96。参考文献略去,图文有删减,引用请参考原文。 本文字,读完约需30分钟。 摘要:“泥质陶器”是一个相对概念,学界对“泥质陶器”的界定标准既不统一,也无法定量化。本文将其宽泛地定义为:以陶土为材质、质地相对细腻且未明确发现人为添加羼和料的陶器。结合对陶器科技分析工作的反思,本文指出未来应注重村落及以下空间尺度的泥质陶器和制陶原料研究,以及系统性、大样本量的科技分析。论文最后介绍了三项针对泥质陶器的尝试性工作,并指出:(1)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在村落及以下尺度的陶器研究中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2)即便空间范围缩小至1~5公里,化学成分组信息仍然足以区分家户之间在获取和消费陶器方面的差异;(3)如果陶器、文化层土壤以及生土—基岩在化学成分上重合,可认为陶器是本地生产。 关键词:泥质陶器;无损分析;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化学成分组;生产组织 一、泥质陶器及其研究价值 泥质陶器是陶器分类中一个重要的类别。考古分类学经常按材质区分出泥质、夹砂、夹蚌、夹炭等各类陶器,或根据质地的相对细腻程度将陶器区分为泥质陶(finepastepottery)和粗陶(coarsepastepottery)。但是,学者们对“泥质陶器”的界定通常基于陶器材质或质地的比较,并没有统一和绝对的标准。泥质陶器的“泥质”,可以理解为陶器没有明显的人为添加的羼和料(temperingmaterials),以及制作陶器的泥料(paste)的质地(texture)观感细腻,触感光滑。对考古工作者来说,“质地”默认指烧制后陶器的表面和陶胎;而对于民族学家或者民族考古学家来说,“质地”还指塑形阶段的泥料。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羼和料(temper)”。Temper一词的本意是指将非塑性物质(non-plasticsmaterials)添加进陶土(clay),因此原则上讲,陶器中除陶土以外的非塑性物质都属于羼和料的范畴[1]。但这一概念模糊了“天然夹杂”和“人为加入”的区别。年,FrederickMatson指出[1],考古学家过度解读了羼和料的文化内涵,不加区分地认为陶器中所有非塑性物质都是人为有意加入,他提倡区分天然夹杂物(naturallyoccurringinclusions)和羼和料(人为有意识添加的物质)。DeanArnold同样认为,学术界对羼和料有严重的误读,他甚至建议完全弃用这一术语,而使用“天然夹杂的非塑性物质(naturallyoccurringnon-plastics)”和“陶工有意加入的物质”这样的表述[1]。栾丰实和杨爱国结合在山东省莒南县薛家窑村的制陶技术调查,亦明确指出陶器中的细砂未必都是有意加进陶土的[2]。究竟陶器中的非塑性物质是陶土天然夹杂物还是人为加入,需要借助化学成分和岩相等技术确认,但某些非塑性物质(如稻谷壳和蚌壳)不常见于陶土中,如果大量出现在陶器中则说明人为有意加入的可能性较大,这也不失为一种判断思路。 影响泥料材质或质地的根本性因素,除陶土(rawclay)本身的矿物组成和颗粒大小外,还包括天然夹杂物的种类和含量,以及陶工采用的泥料配方(pasterecipe)。更进一步地追根溯源,以下因素均可能造成泥料材质和质地的差异和变化[3]:陶工对陶土性能的认知和熟悉程度;陶工对陶器质量的要求和有意控制;陶工在居住人群中的分布模式(例如,在地质状况比较复杂的地区,分散型居住模式更可能导致取土点及陶土的多样性);陶工获取陶土和羼和料所耗费的劳动力、时间、物力、财力;土地所有权对取土活动的制约;宗教信仰对陶器材质和质地的要求;不同器形、大小、功能的陶器对泥料的要求不同;不同的陶器塑形技术对泥料质地要求不同;取土点的历时性变化;等等。此外,在陶器烧制完成后,陶工对陶器进行表面处理同样会影响陶器的“质地”,或者说会影响对陶器质地的判断[4]。 显然,影响制陶泥料以及陶器成品质地的因素非常多元,除陶土的天然属性外,人的行为模式深深地渗入其中,环境条件、技术选择、文化认同和宗教影响、经济因素、陶器的最终去向,每一个方面都影响或决定人(包括陶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选择,同时影响陶器的“质地”。正因如此,“质地”一词的内涵实则十分丰富,除细腻程度和触感外,还包括泥料在化学成分、矿物组成、颜色、可塑性等方面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 只不过,在田野调查或实验室整理时,研究者出于分类的目的,通常根据裸眼观察和触感,将陶器区分为“泥质”、“夹砂”、“夹蚌”、“夹炭”等,着重突出陶土的细腻程度或羼和料的种类。对“泥质”陶器的判断几乎都较为主观,缺乏一个可量化的和统一的标准,而且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相对的判断(相比同时分析的其他陶器的质地而言)。此外,学者间偶尔也存在判断依据的差别(事实上,这是考古分类学研究中的普遍问题[5]),例如,有人依靠陶器的表面特征,而有的人则同时参考断面特征。从笔者的研究经历看,仅根据陶器表面特征判断陶质是不完全可靠的。图1是辽西喀左县三家地区(距离东山嘴遗址约1.5公里)出土的红山文化时期陶筒形器残片,从表面看,陶质非常细致、均匀,研究者在分类时将其判断为泥质红陶,然而,切割断面并磨光后,发现断面中间部分分布着大小不一的各类矿物,显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泥质陶器。 图1红山文化时期的陶筒形器残片 (表层为细腻的泥质,断面中间部分有明显的砂粒及其它矿物颗粒) 鉴于“泥质陶器”的内涵十分丰富,判断标准难以统一和量化,本文赋予“泥质陶器”一个宽泛的定义,即材质为陶土、质地相对细腻且未明确发现人为添加羼和料的陶器,英文可翻译成temperlesspottery,以区别于陶工有意识添加羼和物的陶器(temperedpottery)或携带过多较大颗粒天然夹杂物的陶器。本文所引用的文献中,除个别研究明确指出羼和料种类并暗示是陶工有意识添加之外,其余研究均指出研究对象为泥质陶器或含有天然夹杂物的陶器。对于含有天然夹杂物的陶器或陶器中的夹杂物未明确是否由陶工有意加入,且研究者未将其判定为粗陶(coarsepastepottery),本文均将其视作“泥质陶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陶器分类中,只要出现泥质陶器和其他材质或质地陶器的对立,无论“泥质陶器”如何人为界定,都表明研究者在潜意识中将它们与其他陶器截然区分开,以及赋予泥质陶器更丰富的文化内涵的意图。导致这种对立或差别的根本原因十分复杂,或为自然因素,或人为有意识为之,或两者皆有。而对人为因素的探讨,更涉及到人对环境的主动适应、手工业生产技术和传统、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化程度、更大空间内人际关系网络的形成乃至于复杂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因此,相比其他材质,“泥质”的陶器在陶器研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对陶器生产、流通与消费研究的回顾 从20世纪20年代起,国外学者就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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